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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

9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改委发文,双碳重大项目实施“项目后评价”!

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8-22 15:38:14 浏览量: 32

8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其中指出:后评价项目主要从包括“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在内的10大类型项目中选择列入后评价年度计划。本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重大项目后评价是一种针对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的大型投资项目的系统性评估方法。通过对项目实际效果与原先设定的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后评价旨在发现项目执行中的成功经验和潜在问题,为未来项目的规划和管理提供借鉴。评价内容通常包括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影响以及项目的可持续性等多个方面。

政策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评督规〔2024〕110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健全重大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7月22日